2012年济南城镇职工门规参保人变更工作开始

2012医疗年度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不变,具体办理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1日。门规参保人需携带门规证、医保卡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对医保卡挂失期的门规参保人,应先携带医保卡挂失单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医保门规病种管理服务处(六里山路46号)二楼大厅开具无卡证明,待审核后再到其新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今年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参保人,应到其新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参保人在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在规定的登记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更改登记的,参保人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

门规定点变更工作结束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请于4月1日至10日,将《门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过录表》一份报送至市社保局医保门规病种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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