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8月1日可在家门口办医保

    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自今年8月1日起,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和高新开发区范围内,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医保将随养老保险逐步转入社区管理,这样企业退休人员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办理门诊规定病种、就医报销、办理医保卡等服务。

 

  根据近日济南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转入社区管理的通知》,省城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医保事务将进社区,但养老保险未移交社区管理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新退休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直接转入社区管理。这将方便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事宜,减轻参保单位相关日常事务的负担。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事务进社区的基本形式是: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年限初审工作;异地人员备案及备案注销工作;受理住院及门规现金报销材料,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材料”并填制申请表格,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门诊规定病种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等医疗保险有关事宜。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济南市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29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事务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

 

  济南是全国32个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之一,早在2003年就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支出与企业分离,一举解决了全市2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因单位欠费而不能看病就医的问题,此项工作在全国走在了前列。

 

  省城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医保事务将进社区,但养老保险未移交社区管理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新退休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直接转入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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