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行医养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养老机构建设

2014年3月31日下午,济南市民政局举办了2014年养老服务建议提案面复会,针对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内容作了答复和汇报,今年将新增养老床位5300张,推行医养结合。

今年,济南市民政局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19件,占全局总建议和提案数量(51件)的1/3强,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

山东省政府曾明确提出,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要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目前,济南市共有医养结合的养老公寓8家,床位717张,占总床位数的9.2%,基本上都是依托现有医院设施设立的。

在今年济南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陈淑平委员提出“关于建立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的建议”。

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潘传利称,山东省政府曾明确提出,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要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目前,济南市共有医养结合的养老公寓8家,床位717张,占总床位数的9.2%,基本上都是依托现有医院设施设立的。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比较困难,经过去年的努力,现在部分老年公寓经卫生部门批准设立了内部门诊,目前已向人社部门申请加入医保定点单位,正在审批过程中。即使审批成功,医养结合的床位数也只占到17%。

今年济南对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也提出了细化,规模较大的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卫生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应通过依托当地医院,采取合作方式引进医疗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设立卫生所(室)、医务室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对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应通过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闲置的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养护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中实现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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