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出积分入户等阶梯式落户通道促进转移人口市民化(3)

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一)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二)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需经本人填写诚信承诺和签名确认),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进行核对,若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网上申请材料核收和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以网上申报自评分和与网上上传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除可以按规定延后补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时交齐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和上传申请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在网上填报虚假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或者上传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律作违反诚信规则论处,登记其本人诚信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本轮的审核资格及轮候资格,永久取消入户广州的申请资格;已经骗取入户的,取消户籍,退回原籍。

虚假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及上传虚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如实填报、填报虚假情况、填报无关情况、上传虚假申请材料扫描件和图片或者上传与其本人申报情况不相关的材料扫描件和图片等。

第二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第三步: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第四步:初步审核申请。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第五步:审核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排名(积分相同情况下,按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确定入户排名)。初步确定入围分数线,向申请人本人公开审核分数,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

第六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七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第八步: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申请指引

(一)申请时间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可于每年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就业地的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指标总量

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执行。

2011年广州积分入户计划总名额为3000人,其中上半年1000人,下半年2000人。

2012年广州积分入户计划总名额为3000人,其中上半年1000人,下半年2000人。

2013年广州市积分入户指标3000个(仍然延续执行旧政策)。

2014年广州积分入户指标待定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和广东省人才居住证,下同)、就业登记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等材料,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张。

1、入户申请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

需要粘贴1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

1)本人页和户口页需要复印在同一面;2)地址变更栏复印在背面;3)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1)二代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2)验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

1)拿户籍地和广州计生办审核盖章的计生审核表在广州居住地计生办换领积分入户计划生育证明;2)下次再申请,需要有每4个月一次的孕检记录。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需要户籍地和广州居住地公安部门审核盖章;2)审核意见要规范;3)半年内有效。

34、居住证复印件

1)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2)验原件。

10、劳动合同复印件

1)与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2)合同期限一年以上;3)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4)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变更文件复印件,加单位公章;

5)验原件。

11、就业登记材料

1)在广东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公司提供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广州市或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公司提供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7、广东省社保参保证明

1)在广东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公司的职员提供;2)第一批计分截止于上年12月;

8、广州市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供;2)第一批计分截止于上年1

9、广州市医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供;2)第一批计分截止于上年12月;

13、学历证书复印件

1)教育部认定的最高学历(学位);

2)验原件。

14、学历认定报告

1)中专(省内)及以上学历,需广东省教育厅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认定;

2)外地高中、中专、职中、中技及以下学历,需当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行政部门出具验证证明(列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3)本市技工学校学历无需证明;

1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认定的最高等级;

2)验原件。

16、职业资格证件鉴定证明

1)广州市和广东省技能鉴定中心发证,不用出纸质鉴定证明,直接在市或省下载打印信息查询记录。

2)广东省外发证需发证部门出具鉴定证明,然后再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再次核实、鉴定。

17、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

1)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心认定的最高等级;2)验原件。

2)广东省外发证需发证部门出具鉴定证明,然后再到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心中心再次核实、鉴定。。

19、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1)房产证未出的,可按照受登记号查询;2)搭户不需要提交。

20、房产证复印件

1)迁入本人或配偶的房产可以加分,搭户不能加分;2)只有预售证,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与复印件;3)房产证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提供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4)此外,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

1)已婚人士提供;

2)复印本人持有的证书;

3)验原件。

21、献血凭证

22、献血证复印件

1)近5年内献血记录有效;

2)验原件。

23、志愿服务证明

三个月内有效。

24、志愿者证书复印件

25、义工服务证明

26、义工证书复印件

27、慈善捐赠情况认定申请表

1)本人签字。

28、慈善捐赠发票复印件

1)近5年内慈善捐赠有效;2)验原件。

29、政府表彰奖励证书及表彰奖励文件复印件

1)同时需要证书和表彰文件;2)表彰文件丢失的,可以向原表彰单位申请证明鉴定,或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3)验原件。

30、投资凭证

3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此外,搭户的需要再准备以下材料:

32、搭户单位集体户的材料

1)单位接受证明;2)单位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带地址)复印件;3)个人无房声明。

33、搭户亲朋户口的材料

1)亲朋户口与房产需在申请人就业所在地;2)被搭户业主和户主的同意搭户证明;3)被搭户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4)被搭户户主的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地址变更栏复印件;5)个人无房声明;6)单位无集体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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