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版)

济南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1〕9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为期4年的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高血压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过高的食盐(钠)摄入量是导致人群血压水平上升和高血压患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高血压又是脑卒中和冠心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槐荫区作为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试点结果表明,该区18~69岁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7.25%,标准人日食盐摄入量13.2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克,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量(6克)的2.1倍。推行综合性减盐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居民食盐摄入量并控制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发病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以政府为主导,在全市范围开展减盐工作,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减少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改善居民饮食环境与习惯、减少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危害为目标,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为手段,普及高血压防控知识,增强居民低盐膳食防控高血压和科学健康饮食意识。到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克以下。

努力创建低盐膳食环境,引导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为居民提供低盐健康食品;提高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强化减盐意识;提高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和高血压控制率,强化高血压干预措施,规范高危人群和病例管理;建立减盐效果监测与评价系统,动态了解食盐销售量、食品盐含量、居民食盐摄入量、血压水平及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情况。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低盐膳食环境。

1.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低盐食品研发与生产,倡导并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盐含量分级标识及低盐膳食健康提示等。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改进生产工艺,合理减少和控制食盐使用量。

2.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落实减盐相关措施。

3.在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企业开设低盐食品专柜,为居民识别、购买低盐食品提供方便。

4.引导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取减盐措施,积极开发低盐、低脂有益于健康的菜品。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与评选活动。5.促进标准化控盐用具生产和推广使用,为餐饮单位和居民家庭测量、控制食盐使用量提供支持。

(二)强化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意识。

1.大力普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知识。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张贴宣传画、发放控盐勺、村(居)民厨艺比赛及“大家一起来减盐”参与式主题活动等活动,广泛宣传“每人每天6克盐”等科学减盐和膳食知识,强化公众减盐防控高血压意识,营造浓厚的减盐防控高血压社会氛围。

2.强化儿童青少年、家庭妇女等重点人群干预措施。落实“减盐防控高血压,从娃娃抓起”,抓住儿童青少年味觉形成的关键时期,培养低盐饮食习惯。中小学校开设低盐膳食及高血压防控健康教育课程,托幼机构举办的家长培训等要开设合理膳食等知识讲座。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减盐专项活动,与现代女性大讲堂、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创建与巾帼志愿者活动相结合,强化家庭妇女低盐膳食知识宣传与培训,提倡使用盐勺、盐罐等控盐工具。

3.发挥重点职业人群带动作用。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为重点,发挥他们在不同行业和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减盐防控高血压意识。

4.开展食品行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宣传贯彻减盐相关措施要求,增强从业人员低盐膳食和科学用盐意识,主动落实减盐措施。把低盐膳食和科学营养知识纳入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师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类技能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为平台,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开展人群高血压筛查和行为危险因素调查,及时更新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相关信息,落实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立血压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提高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早期发现高血压高危人员和患者,进行早期健康指导,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结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开展低盐膳食和防控高血压健康指导工作,强化干预措施,促进居民饮食健康行为的形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创建的“病友之家”、“孕妇学校”等阵地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饮食健康指导。

(四)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监测与评价体系。

1.开展基线调查。了解人群低盐膳食与高血压相关知识水平,掌握居民食盐摄入量及其来源、血压等指标的基线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建立居民家庭烹调盐使用量、居民尿钠水平和血压水平动态监测系统。

2.建立监测点。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监测点,开展低盐食品和低盐餐饮相关政策监测、食盐及涉盐食品生产与销售监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与行为及食盐使用量监测等,动态了解减盐政策与环境支持体系变化情况。

3.建立监测系统。在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建立高血压及相关疾病发病监测系统,掌握全市人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患病水平和变化趋势,为科学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四、步骤安排

2012年,全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正式启动。开展基线调查,建立项目监测指标体系。广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培训。选择槐荫区和章丘市作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市)以及骨干食品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大型餐饮单位,先行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试点。

2013年,落实省发布的减盐政策措施和有关标准,做好宣传和实施推广工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总结试点经验。

2014年,继续推动减盐政策措施落实,扩大减盐覆盖面,市内80%以上的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采取减盐措施。进一步完善高血压发现和干预措施,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群高血压发现和早期干预体系。

2015年,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做好项目总结和经验推广。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机构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加强对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详见附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各项减盐措施的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根据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大公共卫生资源整合力度,将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机结合,强化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落实居民健康教育、重点人群指导和人群血压、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结合其他部门、渠道的公共卫生资金统筹考虑,保证项目实施,避免重复浪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三)加强科学研究。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研究列入科技攻关等科研计划,加大有关科研成果推广力度,促进减盐相关技术转化,推动科技创新。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指标,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项目评估。要定期通报项目评估结果,促进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相关单位职责分工表

单位名称 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 负责牵头制定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项目评估和工作督导;将减盐工作纳入食品安全体系,逐步完善涉盐食品相关地方标准;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为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市委宣传部 负责审定减盐防控高血压宣传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 负责协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减盐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负责制定食品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引导并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推动低盐食品开发与生产。
市教育局 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和托幼机构家长培训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在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体食堂推行减盐措施,保证低盐饮食。
市科技局 负责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内容纳入科技活动周活动;鼓励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研究,促进减盐相关技术转化。
市财政局 负责统筹结合相关资金,对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进行支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纳入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市商务局 负责引导和组织食品销售企业、餐饮单位开展减盐相关工作,引导在大型超市设立低盐食品专柜。
市工商局 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涉盐食品的监管,做好流通环节涉盐食品检验和信息监测工作。
市质监局 负责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涉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提倡合理控制盐使用量;在组织制定的“鲁菜”菜品系列地方标准中,规定科学合理的盐使用量;开展食用盐、涉盐食品标签标识和标注评价,将减盐内容纳入相关标准宣传和食品标签培训。
市旅游局 负责推动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减盐措施,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宣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将低盐膳食纳入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把控制食盐使用量纳入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日常检查内容,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减盐措施;做好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盐使用量监测工作。
市盐务局 负责做好低钠盐的产销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低盐膳食宣传。
市妇联 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活动中,推动家庭减盐活动的开展。
市食品工业协会等相关协会、学会 发挥自身作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减盐工作在本行业内的推广实施,开展技术交流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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