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新规 提高家庭医生数据采集真实性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通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生大变化。

伴随医改重点向“强基层”转变,基层医生工作重心已发生转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成为其中重要一部分。2016年确立,2017年发展,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会迎来怎样的变化?

4月2日,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就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目标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通知》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绩效制度将更完善

2017年以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数次提到“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将签约人群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团队成员的收入挂钩,实行动态绩效管理。”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就着重提出完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保障政策。

《通知》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利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核结果要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通知》专门提出“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同时人社部将发布《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综合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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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不约”被大力遏制

尽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在实际工作中签约工作人手不够,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年轻劳动力经常不在户籍所在地等等,都造成了基层医生“签而不约”的现状。

如何促进家庭医生“签而有约”?

《通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要合理确定。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通知》规定,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优先覆盖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对比去年的相关文件,在本次《通知》中,没有一处提及“签约率”或“百分比”,可见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于“质”的决心。

引入资本激活家庭医生动力

与前几年签约数量较少不同,目前家庭医生的签约人数已经有了较大改变。不过,在签约人数达到一定量的同时签约服务工作开始面临新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表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量繁重,很多地方一名全科医生及团队平均签约居民近1000名,全年几无休息日的情况较普遍。

针对目前家庭医生签约面临的新问题,《通知》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签约服务。

扩大签约服务供给,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推进。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签约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支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为健康管理需求项目提供保障。

明确提出质量督查时间

为了“严格落实行政部门对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本次《通知》明确提出了督查时间。

《通知》提出,各地应当于2018年5月底前,在基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质量督查,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

此外,对于签约工作中的走过场,为了签约而签约,以及考核过程中走形式、“一刀切”问题,《通知》表示要给予严肃查处。

《通知》提到,要以目标为导向,完善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编造签约服务协议、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予以纠正查处。

纵观此次《通知》,明显感到家庭医生签约从增加签约覆盖面转向了增强签约服务质量。虽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还有很多问题存在,离我们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不可否认的是,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会迎来较大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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