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定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全)

    一、恶性肿瘤的治疗

  恶性肿瘤必需的药物治疗、支持疗法、内分泌疗法、免疫疗法、化学疗法、放射疗法等;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因患肾功能衰竭而采取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结肠透析治疗及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免疫抑制剂及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抗疟药、糖皮质激素(内用、外用)、免疫抑制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五、精神病

    抗精神病药、抗躁狂药、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神经元保护药;不良反应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六、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1、基础用药:胰岛素、口服降糖药。

    2、大血管病变

    (1)缺血性心脏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出血性脑血管病后遗症、高血压参照心脑血管组标准用药。

    (2)糖尿病足:血管活性剂、营养神经剂、抗凝药、溶栓药、抗生素。

    (3)高脂血症:降脂药。

    3、微血管病变

    (1)肾病:降压药、降糖药、抗凝药、溶栓剂、血管活性剂、透析治疗。

    (2)眼病:

    A.视网膜病变:降压药、降糖药、血管活性剂、抗凝药、溶栓药。

    B.白内障、青光眼:手术费用及抗炎药。

    4、感染:抗生素、免疫抑制剂。

    5、神经病变:血管活性剂、营养活性剂、抗凝药、溶栓药。

    6、相关的必要检查。

    七、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钙拮抗剂、血管扩张剂、降压药、利尿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八、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抗生素、支气管扩张剂、祛痰剂、镇咳剂、平喘剂、呼吸兴奋剂、利尿剂、强心剂、血管扩张剂、减轻右心室前后负荷及改善左心室功能药、激素;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九、冠心病(反复心绞痛发作或心肌梗塞

    改善冠状动脉供血和减轻心肌耗氧药、抗血小板聚集药、抗凝药、溶栓药、抗心肌重塑药;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

    降低血粘度药、降脂药、脑代谢活化剂、溶栓药、抗血小板聚集药、血管扩张剂、降压药、钙拮抗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一、慢性病毒性肝炎

    抗病毒药、调节免疫功能药、保肝药、改善肝功能药、减少炎症药、促进肝细胞再生药、改善微循环药、抗肝纤维药;相关的必要检查。[NextPage]

    十二、肝硬化

    抗病毒药、调节免疫功能药、保肝药、减少炎症药、促进肝细胞再生药、改善微循环药、抗肝纤维药、抗生素;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促进骨髓造血药、免疫抑制药、抗感染药、止血药、保肝药;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四、癫痫

  抗癫痫药治疗;诱因及原发病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五、股骨头坏死病

  止痛药、促血液循环药、促骨质修复药;中药活血化瘀补肾壮骨类药、外用膏药、理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六、心力衰竭

  利尿剂、血管扩张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强心剂(增加心排血量药)、正性肌力药、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β受体阻滞剂、抗心律失常药、心肌能量药;诱因、病因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七、结核病

  抗结核的化学治疗药、抗生素;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八、帕金森病及综合征

  抗胆碱类药、多巴胺替代疗法、脑外多巴脱羧酶抑制剂、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非甾体抗炎药、抗氧化药、神经保护剂、自由基清除剂;原发病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九、舞蹈病

  控制舞蹈动作药物;病因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风湿性疾病

  非甾体抗炎药、解热镇痛药、慢作用抗风湿药、细胞毒药物、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抗风湿中成药及汤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一、间质性肺疾病

    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氧气疗法;病因及原发病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二、慢性支气管炎

    抗生素、镇咳药、祛痰药、糖皮质激素、支气管扩张剂;氧气疗法;雾化疗法;诱因疗法;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抗甲状腺药、甲状腺激素、升白细胞药、β受体阻滞剂、改善心功能药、抗心律失常药、保肝药、补充钙剂、镇静剂、抗感染药、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放射性131I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四、痛风

    碱性药、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促进尿酸排泄药、抑制尿酸合成药、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中药辩证治疗;相关物理疗法;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NextPage]

    二十五、骨关节炎(手、髋、膝骨关节炎)

    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相关的生物制剂、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慢作用抗风湿药、抗骨质疏松药、中药辩证治疗;相关的物理疗法;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六、脑萎缩

    脑代谢活化剂、神经保护剂、中药辨证治疗;病因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七、多发性硬化

    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维生素、神经保护剂;物理疗法;对症支持疗法;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八、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衰竭)

    利尿剂、维生素、LPD加必需氨基酸疗法、LPD加α-酮酸疗法、肠内清除毒素药、控制血压药、抗感染药、促红细胞生成药、铁剂、纠正低钙高磷药、纠正酸中毒药、中药辩证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十九、血液系统疾病 (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促进骨髓造血药、造血生长因子、免疫抑制剂、免疫功能调节剂、抗感染药、止血药、抗纤溶药、维生素类药。支持治疗、化学治疗、替代疗法(限于血友病特殊适应症)、对症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原发性)

  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一、结石病 (泌尿系、消化系)

  解痉止痛药、抗感染药、溶石药、排石药、中药辨证治疗;碎石治疗(限于泌尿系结石);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二、重症肌无力

  抗胆碱酯酶药、免疫抑制剂、免疫功能调节剂、血浆置换、中药辨证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三、眼科疾病 (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

  对症药物治疗、中药辨证治疗;病因治疗;门诊手术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四、消化系统疾病 (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与抗HP相关抗生素药、H2受体阻滞剂、质子泵阻滞剂、抗酸剂、粘膜保护剂、促胃肠动力药、中药辨证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十五、椎间盘突出症

  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神经营养药、激素类药、脱水剂、抗骨质疏松药(限50岁以上病人使用)、中药辨证治疗;封闭治疗、相关物理疗法;相关的必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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