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9年职工医保新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为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就医待遇, 2019年6月13日,济南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5号),其中“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二次支付报销比例及取消支付上限”等一系列惠民新政策,极大的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中的难题。

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王先生,因患有重度血液系统疾病,需要常年进行治疗,花费巨大。王先生今年上半年总费用99万元左右,医保共为其报销64万余元,总体报销65%左右。因为已经达到旧政策的封顶线,如果没有新政策的出台,王先生本年度的医疗费用就无法继续报销了。

7月1日,医保新政正式施行,7月至10月这四个月间,王先生总费用89万余元,医保为王先生报销了82万元,报销比例超过90%,大大减轻了王先生的家庭负担。这正是得益于7月1日施行的部分职工医保惠民新政:

(1)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对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40万元;

(2)对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规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二次支付,二次支付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低到1万元,同时报销比例提高20个点,由原本的60%、70%提高到80%、90%,并取消了二次支付上限。

政策保障精准定位于患重大疾病的参保群体,减小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可能性,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在最迫切需要的参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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