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4月起再次提高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并公布监督电话

2014年5月6日下午,济南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从4月1日起,市民政局再次提高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创历史最高。

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介绍,自2014年4月份起,济南市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高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80元提高到51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县根据当地经济、财政等有关统计数据,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出相应调整。

济南市民政局再次提高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创历史最高。

两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0元

同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每月增加500元,创历史增幅最大。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4700元提高到5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900元提高到3400元。

“由于标准调整问题,目前四月份的‘两保’补助还没有发放,会按照新的标准,随五月份的补助一起发放,四月份已经发放的会进行补偿。”杜红波说,此次低保和五保补助标准的提高将受益近11万人,包括五保对象6000人,农村低保对象6000多人。

而在低保金额的发放方式上,杜红波表示,按照差额的方式,即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进行发放。例如,一个城市低保家庭有3人,家庭每月总收入1000元,按照标准,这个家庭每月可收到的低保补助应该为510×3-1000=530元。而对于农村五保人员,按照标准全额发放。

“想要申请低保或五保的家庭,需要满足人均收入和财产低于当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条件,可以到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杜红波介绍。

按照相关规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对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再次入户抽查。同时,还会在社区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将低保家庭成员、收入和保障金额等情况长期公示。

低保标准平均1.4年调高一次,本次调整11万人受益

据悉,截至2014年3月,济南全市的城市低保对象已有1.7万户,包括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有4.7万户,包括7.7万人;农村敬老院有78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361人,分散供养1764人。在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市、县财政共发放低保、五保金及各类补贴近7000万元。

据了解,济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6年,农村低保始建于1998年。自低保制度建立以来济南先后15次调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现在的510元,保障范围也由最初的“三无对象”覆盖到各类低收入困难群体。先后10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从最初的年人均不低于5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00元。本次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创历史最高。

截至2014年3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7万户、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7万户、7.7万人。农村敬老院78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361人,分散供养1764人,今年一季度,市、县财政共发放低保、五保金及各类补贴7000万元,本次调整将使全市约11万人受益。

市民可通过以下公布的县(市)区服务电话对低保发放及低保家庭生活条件进行监督:

历下区社会事务科:88151215

市中区低保办:82078695

槐荫区救助科:87589342

天桥区社会事务科:85872761

历城区救灾科:88161210

长清区低保办:87229612

章丘市低保办:81295725

平阴县救助科:83101816

济阳县低保办:84238855

商河县救灾科:84870020

高新区救助科:8887170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