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动车为什么一定索要合格证和发票

11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车辆管理所党员先锋队走进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展“流动车管所”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师生提供流动车管上门服务。

该所党员先锋队主要由党员民警和业务骨干组成。当天上午,他们主要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广大师生提供电动自行车挂牌和电子驾驶证申领、期满换领驾驶证、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查体业务,指导师生使用“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交管业务。统计数据显示,此次“流动车管所”进校园活动共为52辆电动自行车挂牌,办理相关查体业务16笔。车管业务足不出户办理,“零”跑腿挂牌,济南交警的温暖服务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称赞。

交警在为学校师生办理挂牌业务过程中发现,在校大学生通过网络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占比六成以上,但是很多学生在网购时维权意识不强,导致车辆发票、合格证不齐全,从而耽误了挂牌。

济南交警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合格证和发票,以免影响后期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

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一、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上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原因

一是车辆种类不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二是驾驶要求不同,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年满十六周岁,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三是通行条件不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四是事故认定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责任认定不同。

综合以上情况,如果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上成电动自行车号牌,不但不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而且会给群众道路通行造成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上成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范围

登记上牌的范围是所有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但不包括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滑板车和电动三轮车等车型。

四、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主要特征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主要特征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五、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区别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主要区别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合格证是《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车架号(整车编码)为15位,由全数字组成;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符合机动车,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架号(VIN码)为17位,由字母和数字组成;最高设计车速和电机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方面存在差别,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4kw,电动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六、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的提示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将于2022年10月31日17:30时截止。截止后,2022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整车编码缺失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登记上牌(停止发放白色临时号牌)。

七、新购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

2022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因此,2022年5月1日以后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30日内完成登记上牌。逾期未登记上牌的将被依法查处。

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提示

1、机动车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产品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并上道路行驶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及相应底盘、半挂车、摩托车产品。《公告》有效期满后生产企业不得再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传送合格证信息,未销售的车辆不得继续销售,应由车辆生产企业收回。

3、机动车注册登记要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未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或者超过《公告》有效期出厂、购买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该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超过《公告》有效期购买的机动车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九、购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提示

广大车主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分辨清楚自己购买的电动车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要向销售企业索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正规发票(收据不能作为登记上牌凭证);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要向销售企业索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核对《公告》信息是否在准予生产、销售的时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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